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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先生MR关于2025年度化工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5-0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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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元:

凭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时时性评聘的有关划定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云南省2025年化工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功夫

(一)申报领域

我省企事业单元中直接从事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的科延注设计、开发、出产、加工、产品检验等工程技术人员和在化工工程领域出产一线岗位从事有关化工工程技术工作、拥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切合化工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根基尺度前提的在职高技术人才  。

(二)申报方式及功夫

化工工程高级职称采取线上平台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可通过接见互联网“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治理服务信息平台”(https://hrss.yn.gov.cn/zjgl/,注册登录账号、填报幼我信息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资料;用人单元和各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做好账号注册、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  。

1.幼我申报功夫为:2025690006302400  。

2.用人单元审核功夫为:202569000771700  。

3.省级主管部门某人社部门等组织推荐截止功夫为:20257211700  。

4. 评委会受理及申报人员美满报审(含单元审核、组织推荐)截止功夫为20257311700  。

5.拟评审功夫:20248月  。

申报人员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推算功夫截至 2025  12 31  。

二、申报前提

依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尺度前提(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4号)有关划定,切合前提人员,均可申报  。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自己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地点单元对其要有明确的审鉴定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定见  。

2.《申报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导出》(系统自动天生)需单元审核盖章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公示日期第二天起算),公示选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单元审核时必须上传线下公示照片及单元出具的公示情况注明  。

3.用人单元须严格依照职称申报推荐有关划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依照谁审核谁掌管准则,推荐上传的有关附件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用证明、业绩成就、学术成就证明资料等)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鉴定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元公章  。

4.专业论文  。提交公开颁发的有关专业论文须指定一篇代表作,其他有关论文(著)篇数不限  。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自己论文复印件  。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选取  。

5.反映自己水平和业绩的其他资料  。属多人合作成就的,单元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就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

6.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交易牌照等能证明单元性质的资料  ;旌纤性炀玫ピ钥毓煞饺范ǖピ灾,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证明资料  。申报人还需提供劳动合一致能证明与单元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  。

7.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得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就证明资料  。

(二)申报法式

1省属单元人员:单元注册账号幼我注册账号幼我申报单元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

2州(市)所属人员:单元注册账号幼我注册账号幼我申报单元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

3及县以下所属人员:单元注册账号幼我注册账号幼我申报单元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

4非公有造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执行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机构注册账号幼我注册账号幼我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含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未执行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单元注册账号幼我注册账号幼我申报单元审核推荐(含公示)单元地点地(视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

5非我省企事业单元申报评审人员:须由中央驻滇单元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或地点地域省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资料  。

、有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审核法式

1.申报人应在划定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内容、提交申报资料,并对其填报内容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掌管  。凡提供虚伪资料的,已经查实,直接取缔申报资格  。对剽窃他人文章和学术成就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伎俩获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登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誉信息共享平台,纪录期限为3年  。

2.各级审核推荐单元要当真推广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申报资料和用人单元申报法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不切合申报推荐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

3.统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资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资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

(二)评审通过确认单盖章

由必要确认盖章的用人单元统一办理  。请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元介绍信于2025121日一1231日(工作日)到亿万先生MR907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

联系人:李凤珍,电话:0871-65115560  。

平台技术人员电话: 087165836836 65353824 6586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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